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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8名公告

广州人事考试网 | 2018-09-1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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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备注

办公室人员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皮肤科医生

1人

硕士研究生学历

皮肤病与性病学

研究生40周岁以下

具备医师执业证

预防保健科医生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预防医学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护理人员

9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护理学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检验人员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医学检验或病理学技术

本科35周岁以下、研究生40周岁以下

具备临床医学检验技术或病理学技术资格证优先

 

导诊人员

 

2人

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以下

 

挂号收费员

1人

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会计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

具备会计员从业资格证

科研助理

2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医学相关专业优先

 30周岁以下

 

 
  二、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

  三、待遇

  可来电咨询、面议

  (联系方式:83587071  联系人:丁小姐)

  四、工作地点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五、报名方式

  2018年9月10日起接受报名,个人可自带简历到我单位人事科(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12楼)报名或将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的标题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fsrsk@163.com。

  考核以笔试、实践能力考核为主,考核时间在报名时约定。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将通知进行考核、面试,通过面试人员需参加体检,最后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已完成拟定招聘人数,即截止报名。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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