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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肇庆鼎湖区招聘83名政府雇员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2018-11-07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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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举办公开招聘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及部分区直、镇(街道)单位政府雇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鼎湖区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及区内部分单位政府雇员共83名(详见附件1《鼎湖区公开招聘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及部分单位政府雇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本次公开招聘报考者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材料。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情况证明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购买社保证明资料)。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天(即2018年11月1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于笔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现场初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等情况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鼎湖区政府门户网查阅填写。

  考生须诚信报考,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雇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须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专升本或专插本考生报考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岗位的,报考时须出具本人的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报到证、或注明为全日制毕业生的学位证、或省有关部门出具的全日制学历鉴证、或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历鉴证网(学信网)打印的全日制学历鉴证证明书。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于2018年 11月 19日至11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附件2《鼎湖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退伍军人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业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先行准备好复印件),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3.结合联合执法工作岗位的特殊性,根据本区的有关规定,报考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岗位的复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4.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0:30 。

  (二)面试

  1.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测评等方法进行。具体面试事项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网上公告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聘用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属聘用单位合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初次聘期(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决定,劳动合同期满,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薪酬:政府雇员薪酬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薪酬参照政府雇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 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鼎湖区公开招聘镇(街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协管员及部分单位政府雇员岗位表.xls

  2:鼎湖区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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