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投标行为中,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 )。
- A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B
提供虚假的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C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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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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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33 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33 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情形。